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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肃宁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

10月09日3637人浏览

肃宁县人民医院

根据《2021年肃宁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和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现将面试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面试相关事宜

(一)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请于10149:001617:00登陆报名网址打印《面试通知单》(报名网址:http://121.28.131.187:8053/)。《面试通知单》要求打印清晰,黑白彩色均可。面试考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《面试通知单》。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《面试通知单》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考试。

(二)面试当天,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、《面试通知单》以及本人面试考试前7日内(第一次)和48小时内(第二次)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单方可进入考点。缺少以上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试。(联系电话:0317-5579025,咨询时间:工作日上午8:30-11:00,下午13:30-17:00)。

二、面试方式: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。

三、考生健康注意事项

(一)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。考生参加面试当天“河北健康码”、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须显示绿码且体温正常(<37.3℃)。

(二)考生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,进入候考室后,在身份核查以及面试时须摘除口罩。考生在参加面试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乏力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腹泻等症状,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,并服从考务人员安排。

(三)请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,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,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,以免影响考试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照本通知要求而不能正常参加面试考试的,自己承担相应后果。凡违反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防范措施,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、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,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本通知自发布后,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,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,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。请考生时刻关注报名网站通知,以免延误。

 

肃宁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10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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